来源:海淀区金融办 | 作者: | 发布时间:2017-06-02 |
第一章 专项资金申报要求
第一节 注册资金一次性补助
一、申报依据:《申报指南》第五条。
二、申报材料
(一)表格
1.《金融企业一次性资金补助申请表》(见附件1)
2.《海淀区金融企业一次性资金补助受理表》(见附件2)
3.《海淀区预算单位(企业)银行账户备案登记表》(见附件3)
(二)材料
1.享受补助的书面申请(包括企业成立时间、注册资本、股东构成、业务范围、业务开展、发展规划和税收情况等)
2.“三证合一”营业执照复印件
3.金融许可或批复证明文件复印件(“三会”监管范围外的机构可不提供)
4.入资证明或验资报告复印件
5.上年度审计报告及中介机构(具有相当资质)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(当年新成立机构可不提供)
6.承诺函(见附件5)
(承诺10年之内注册纳税地不迁出海淀区,若迁出,全部退还政府一次性补助资金)
注:上述材料先行准备一式二份,加盖公章;初审合格后再根据情况提供材料。
第二节 购(租)房补贴
一、申报依据:《申报指南》第七、八条。
二、申报材料
(一)表格
1.《海淀区金融企业购(租)房补助申请表》(见附件4)
2.《海淀区预算单位(企业)银行账户备案登记表》(见附件3)
(二)材料
1.享受补助的书面申请(包括企业成立时间、注册资本、股东构成、业务范围、业务开展、发展规划和税收情况等)
2.“三证合一”营业执照复印件
3.金融许可或批复证明文件复印件(“三会”监管范围外的机构可不提供)
4.入资证明或验资报告复印件(申请购房补助的企业需提供,租房补助的企业可不提供)
5.购(租)房合同复印件(具体房租补贴事项以合同、发票(票据)为准。若房租事项发生变更,以最新合同为准,且不超过房租补贴面积上限)
6.购(租)房发票复印件(可先提供首次房租付款发票,但须按照给付租金进度,在本年度房租补贴申请期限内,或申请下年度房租补助前,将发票全部补全)
7.承诺函(见附件5)
(承诺10年之内注册纳税地不迁出海淀区,若迁出,全部退还政府购租房补助资金)
注:上述材料均一式三份,加盖公章。
第二章 申报、审核流程
一、申报、审核流程
(一)网上填报企业基本信息
金融机构在核心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统一受理平台(http://zxzj.zhsp.gov.cn/)根据提示在线提交材料。
(二)报送纸质材料
根据申报指南要求,按照提交材料清单的顺序将申请材料装订成册(申请表格再单独报送两份),加盖单位骑缝章,报送至北京市365bet官网投注。
(三)区政府审核
区金融办会同相关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复审,提出意见,上报区政府,经区政府常务会或专题会审议。
(四)按专项资金管理办法,办理补贴资金拨付手续
二、政策咨询
由北京市365bet官网投注金融市场科、金融发展科接受政策咨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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